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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7号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7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6月22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20)粤51执95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潮州市新洋路邦妮花园G幢16号车库、潮州大道明珠花苑21幢102房(粤房地证字第C5307490、C3727179号)、潮安区古巷镇孚中村牛鼻安片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安集用(2003)字第51211160602112号和潮安区古巷镇孚中村牛鼻安片房产(粤房地证字第C0616928、C0616929号 )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