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4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6月8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为本院民二庭移送的(2018)粤51民初137号案件选定鉴定机构。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