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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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法院2019年度 “十大”案例——陈杰荣诉梧州市英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0-02-1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3364

陈杰荣诉梧州市英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荣在淘宝网上向英柏公司购买美白霜套装10盒,共1200元。但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未能查询到相关的生产企业及产品数据信息。经陈某荣投诉,梧州食药监局认定英柏公司构成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因英柏公司在网店商品图片上标注“绝对正品,假一罚十”,陈某荣要求判决英柏公司赔偿十倍货款。

潮州中院经再审认为,在网上购物过程中,卖方将其商品在网店进行展示应视为要约。“假一罚十”是英柏公司对商品质量的一种诚信保证和罚则承诺,合同一旦成立,即构成合同内容,应属当事人对惩罚性赔偿的约定。双方合同有效,陈某荣要求英柏公司依约赔偿十倍价款,应予支持。

典型意义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购物成为一种快捷、普遍的购物方式,同时也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集结地。依法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给予售假者应有的惩罚,是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障网络购物安全的有力保障。对于网页上标示“假一罚十”的售假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本案判决有利于裁判标准统一,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也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社会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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