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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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法院2019年度 “十大”案例——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诉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
日期:2020-02-1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844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诉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

         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环境损害专业评估鉴定机构评估,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26107773.17元。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潮州中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赔偿环境污染损失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审理期间,为促使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尽快到位,法院着力于做好被告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污染企业及时足额支付生态资源损失费26107773.17元作为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潮州中院申请撤回起诉,潮州中院依法予以准许。

典型意义

本案是潮州中院受理的首宗涉及大气污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潮州中院受理的涉案标的额最大且是跨区域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取得较为圆满的结果,不但实现案结事了,更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关切,也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进行了有益的司法实践探索,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守卫绿水青山、护航碧海蓝天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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