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9)潮中法司选字21号
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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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9)潮中法司选字第21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09月20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9)粤51执恢56号案件中被执行人黄炜名下的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环城西路59号金碧园一幢东梯303房(房产证号1223618);三幢3号车库(房产证号C3726409)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