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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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两级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日期:2019-06-2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5464

        为加强“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毒品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打击涉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辖区各基层法院在6月26日前分别召开涉毒刑事案件宣判大会,共对5宗案件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海、张某伟毒品犯罪案件中,张某海为贩毒牟利,多次提供毒资,并指使同案人林某生(另案处理)到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向同案人方某溪(另案处理)购买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并运回广东省饶平县,同时又多次通过张某伟将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吸毒人员张某芝、林某汶等人(均另案处理)。张某海贩卖、运输毒品共计海洛因658.6克、甲基苯丙胺1340克;张某伟贩卖毒品共计海洛因7克、甲基苯丙胺440克。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伟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刑事案件35件,判处被告人44名,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全力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毒拒毒意识,积极参与禁毒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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