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9)潮中法司选字12号
日期:2019-06-0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694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9)潮中法司选字第12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月6月6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9)粤51执恢36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潮州市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为本院查封的房地产分别进行评估,并以评估时为基准日(具体财产以执行裁定书为准)。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