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9)潮中法司选字7号
日期:2019-03-2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817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9)潮中法司选字第7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月3月26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2019)粤51执60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潮州市新大新工业城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端D6-2-1至6-2-6地块、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富丽广场后侧共17宗土地上树木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