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郑新培 见习记者 詹嘉鹏 通讯员 林修佳 图 黄永润
走进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潮汕特色法院文化基地”——院史、荣誉区,仿佛置身于潮州法院建院以来的历史演变中,令人心潮澎湃。“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嘉奖”“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中级法院工作先进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潮州法院共获得9项国家级荣誉和60多项省级荣誉。
荣誉的背后,见证着潮州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下,在历任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道路上砥砺前行。
今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潮州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要求抓落地、抓深化、抓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潮州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15626件,办结11766件,审、执结标的额约46.3亿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5.93%、26.99%、54.8%。
扫黑除恶 提升群众安全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暴力、涉枪、“两抢一盗”、制贩毒、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利益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潮州法院依法审结了陈新豪等组织强迫卖淫、故意伤害案,张俊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等一批案件。及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信箱,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落实专人对线索进行处理,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移交线索情况;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与纪委监察委、检察、公安等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对基层的督查指导,多次到基层法院及综治工作联系点、扶贫挂钩点督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实行立案发送举报指引宣传资料机制,并以扫黑除恶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行业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潮州中院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合作,打造“与法同行”“法官说法”“每周说法”等栏目,及时报道涉黑涉恶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潮州中院利用“每周说法”普法的做法,不仅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更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肯定。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整体合力,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传播力。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30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34.8亿元。稳妥处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侵权、家庭、劳资、房产、土地、医疗等案件,维护民生权益。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一批商事案件,支持和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涉农合机构改革案件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结一批著作权、商标权侵权系列案等案件,有效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潮州中院注重利用各种调解资源和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与汕头保监局、潮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行业协会调委会+专业合议庭审理”等工作,其“协同创新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模式”成效明显,获评“中国调解高峰论坛典 型优秀案例”,成为广东省唯一获奖的中院。潮州中院充分利用好这一机制,其中成功调解的一宗保险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十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潮州中院民二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在做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同时,近年来,潮州中院还与潮州市贸促会(潮州商会)共建了特色多元解纷机制,与潮州市贸促会共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调解中心潮州办事处,每年通过交流座谈、适时通报等形式,充分发挥司法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调整引导功能,成为企业解决商事纠纷快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平台。此外,潮州中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16年,依法审结的侵犯知名民营企业商标权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潮州中院以粤东五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契机,强化生态文明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省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审理的粤东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供给侧机构改革十大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潮州中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继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深化司法改革 力破“执行难”
近年来,潮州法院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试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今年1至11月份,全市人均结案115件,比司法改革前2015年同期增长了210.8%。这得益于潮州法院深化司法改革。
深化司法改革后,潮州法院从原有法官211名,缩减为入额法官101名,建立以入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潮州中院近两年平均提级执行近 200 件,有效缓解基层办案压力,加大执行力度。
潮州法院积极推进“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严格规范财产查控程序,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今年1至11月份,全市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成效金额4.65亿元。
“老赖”过街,人人喊打。据统计,潮州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187人,拘留23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为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潮州法院利用自媒体、户外广告屏等加大曝光力度,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效果。
潮州中院还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敢用善用法律武器,亮剑“拒执罪”,力破“执行难”。今年 1至11月份,全市执结案件4242件,执结标的额约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7%和155.6%。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全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让审判者制裁,由裁判者负责”得到有效落实,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教育感化挽救 让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浪子回头金不换。近年来,潮州中院根据上级对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争创一流少年审判,如建立“庭前诊断、庭中保护、庭后保护、延伸保护”的少年司法特色机制,四位一体保护未成年人。
为了完善“两个延伸”保护制度,潮州中院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志愿者司法辅助队伍,坚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口前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与中山大学潮州校友会联合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组织——“凤城航标灯”志愿者队伍,对在押未成年人面对面进行“一对一”帮教。正是对未成年人的爱护,潮州中院在少年司法工作上取得了丰硕成果。潮州中院刑一庭少年审判合议庭、刑一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少年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从严治院 加强队伍建设
近年来,潮州中院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
潮州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法治信仰”等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展现法院良好形象。
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力开展以案治本、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监督,把廉政监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结合司法巡察和纪律作风专项督查,持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发现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促进廉洁办案,公正司法。
此外,潮州中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以“岭南工程”为契机,打造了“潮汕特色法院文化基地”,该基地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六五”普法督导组、省依法治省办、省法院上级部门的好评、肯定,成为弘扬岭南文化和潮汕文化的特色法院文化基地、面向群众的法治文化基地、面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基地。2013 年该基地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宝剑锋从磨砺出。经过不懈努力,潮州法院先后涌现多个受到上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潮州中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中级法院工作先进单位”、“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嘉奖”称号;湘桥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潮安法院荣获“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饶平法院被评为“全省档案行业管理示范单位”……
在潮州法院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