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8)潮中法司选字4号
日期: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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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8)潮中法司选字第4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8年月4月20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7)粤51执194号案件中对潮州市源华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潮州市东山路中段(地号20010030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潮府国用(2014)第00707号]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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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