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8)潮中法司选字3号
日期:2018-04-1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039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8)潮中法司选字第3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8年月4月19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7)粤51执恢12号案件中被执行人广东韩江钢板有限公司所有的三条生产线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