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7)潮中法司选字第5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7年月11月20日9时30分,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7)粤51执11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别克小型轿车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