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潮州市凤新街道云梯村泰安路南侧的房地产
及相关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拍卖公告(重新拍卖)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7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1,户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潮州市酒类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潮州市凤新街道云梯村泰安路南侧的房地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118381;潮府集用(2001)第0096000010号】。
起拍价:1371.8万元,保证金:13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说明一: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作出弘评(2016)第0683号地产估价报告,针对被执行人潮州市酒类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云梯村泰安路南侧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118381;潮府集用(2001)第0096000010号】作出的评估价为人民币1371.8万元【其中剩余租期(原租期自1998年5月1日起至2058年4月31日止)的集体使用权价值为人民币1082.2万元、建筑物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89.6万元】。
特别说明二:本院依法征询了潮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的意见,该局明确指出鉴于该宗地上建筑物登记权人为潮州市酒类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土地登记权人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云梯村集体,出现房、地权属不一致的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因此无法依据本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证照转移手续。
特别说明三:第一、上述房产其中第3-7格的铺面出租给洪瀚,租赁合同至2019年3月30日止,原租金已经付到2017年3月份,现本院按租赁合同提取上述一年租金人民币108768元;第二、上述房产其中第8格的铺面出租给李创伟,租赁合同至2018年11月15日止,原租金已经付到2016年11月份,现本院按租赁合同提取上述一年租金人民币16000元;第三、上述房地产其中第11-14格的铺面出租给陈旭武,租赁合同至2018年8月19日止。原租金已经付到2017年8月20日及在此之前签订合同时预先支付最后半年的租金,租赁人陈旭武尚欠半年的租金,现本院按租赁合同提取剩余的半年租金人民币42434.5元。买受人须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须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云梯村村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参加竞买,竞买前竞买人可到云梯村村委会进行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届时竞买人的资格本院将予以审查确认。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后果自负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2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了解拍卖物的权属及瑕疵信息、拍卖程序、缴纳保证金、缴纳尾款及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等(有意看样者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68-2391117(郭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另外买受人须承认原租赁期(自1998年5月1日起至2058年4月31日止)并与云梯村委会办理好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村里应当缴纳的相应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账号:630165564621 ,注明【(2016)粤51执25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法院只认可实际到达本院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事实,司法拍卖印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而影响到参与竞买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弘评(2016)第0683号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物咨询电话:0768-2391117(郭法官);0768-2392784(陈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68-239163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南端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