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2017)粤51民再2号
公 告
(2017)粤51民再2号
吴志武: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佘常环与被申请人陈淑玲、吴志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再审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谢保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郭辉聪、代理审判员翁玉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叶帆担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