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10
日期:2016-12-2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180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6)潮中法司选字10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6年12月26日9时30分,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6)粤51执19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金砂路89号5、8幢8幢1602、1702号房(不动产权证号:C2379980)及1601、17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C2373511)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