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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院长职责
1、对全院的工作负责,经常向市委汇报、请示工作,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员会报告工作;
2、主持审判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及时讨沦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把好案件质量关;
3、定期召开院务会议,分析研究和部署各个时期的各项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4、指导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经常对本院和基层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检查,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审判监督;
5、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的工作情况。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指导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实施;
6、做好干警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干警生活,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完成党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