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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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庭长、主任、队长、科长职责
日期:2016-06-1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8299
 1、对本局、处、庭、室、队、科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干警完成本局、处、庭、室、队、科工作任务,经常和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情况;

2、抓好本局、处、庭、窒、队、科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定期研究讨论本局、处、庭、室、队、科各项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庭长要带头办案,庭室领导要带头工作,力求多办案多工作,庭长耍按质按量完成办案任务,没有办案任务的科室领导亲自处理一些重大或复杂的问题,为审判工作服务;

4、严格执行机关办文程序,庭室领导要在职责范圈内认真修改和审核各种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件,把好文字关,保证文书质量;

5、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工作的业务指导;

6、发扬民主,团结同志,关心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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