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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局长、庭长、主任、队长、科长职责
1、对本局、处、庭、室、队、科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干警完成本局、处、庭、室、队、科工作任务,经常和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情况;
2、抓好本局、处、庭、窒、队、科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定期研究讨论本局、处、庭、室、队、科各项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庭长要带头办案,庭室领导要带头工作,力求多办案多工作,庭长耍按质按量完成办案任务,没有办案任务的科室领导亲自处理一些重大或复杂的问题,为审判工作服务;
4、严格执行机关办文程序,庭室领导要在职责范圈内认真修改和审核各种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件,把好文字关,保证文书质量;
5、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工作的业务指导;
6、发扬民主,团结同志,关心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