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机构职能中院各机构设置及职能
财务人员职责
日期:2016-06-1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8119
1、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种财经制度和审批手续;
2、负责对各种行政资金和往来账款的管理使用,以及本院财经开支、单据报销等工作;

3、负责发放干警的工资、福利和医疗费的报销,按时向有关业务部门报送财经报表

4、认真负责管好全院财务收支,定期对本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