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司法概况>法院公示信息>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日期:2016-03-0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0080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2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219日在潮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邓夏思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522件,办结7823件,同比分别增长33.7%19.9%,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74件,办结817件,同比分别增长19.9%14.3%

一、全面履行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723件,其中,中院审结148件。认真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积极参与打击 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 3+2专项整治行动,审结涉案金额42亿元的网络赌博案、岗山水库特大制毒案等大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饶平“5·19”强奸杀人案、市区“ 5·06”杀人案等恶性案件。严惩涉民生权益犯罪,审结博大食品违规添加三聚氰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6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共对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387件,同比增长16.5%,解决诉讼标的额13.9亿元。其中,中院审结538件,同比增长23.7%,解决诉讼标的额5.4亿元。稳妥处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侵权、家庭、劳资、房产、土地、医疗、交通事故等案件2153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金融、合同纠纷等商事纠纷案件2234件。优化与工商、消委会诉调对接,妥善审结京东商城网上购物案、手机通讯卡服务合同案等消费维权纠纷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结KTV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中国驰名商标被侵权系列案等案件。

着力推动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规定,共审结行政案件79件,同比增长14.5%,其中,中院审结33件,同比增长13.8%。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监督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有效打击交通违章、非法营运、环境污染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争议和解工作,妥善化解一批涉及土地确权、房屋登记、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案件。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市法院审结25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扎实加强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617件,同比增长42.1%,执行结案标的额1.6亿元,其中,中院执结87件,同比增长50%,执行结案标的额0.82亿元。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对接最高法院查控系统,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财产。积极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批177人,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整合执行力量,集中开展“有财产却拒不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共执结该类案件131宗。

二、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延伸司法服务

参与社会治理更加有为。与市委党校共建依法行政实践基地,通过现场教学、庭审观摩、互派师资等形式,提高行政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总结近年少年审判工作经验、客观分析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的基础上,发布《潮州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

维护和谐稳定更加有力。扎实开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司法建议活动,针对社会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问题发出司法建28件,得到积极反馈与采纳。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年涉诉信访投诉率低至0.62%,中院被评为“创建平安潮州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

开展司法宣传更加有效。利用法院案例资源,与潮州日报合办《法官说法》、《与法同行》栏目164期,与潮州电视台合办《法槌响》节目48期,收到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全市法院选派60名优秀法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利用国家宪法日、开学第一课等节点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成效明显。

三、完善公开便民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突出信息化,丰富司法公开载体。引入“互联网+”理念,完善门户网站司法公开平台检索功能,实现案件节点信息实时上网公开,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014份。发挥网络司法拍卖零佣金、透明便捷优势,通过淘宝网成功进行司法拍卖。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中院建成8个科技法庭,有效促进庭审活动公开化。

突出常态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座谈讨论169人次。认真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院经考核被评为“优秀承办单位”。主动跟进代表、委员关注事项,推动成立枫溪法院。认真接受监督,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民事审判工作专项评议和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饶平法院、湘桥法院等建立陪审员库,积极推进司法民主。

突出便民化,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优化立案程序,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2%。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设施、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网上法院,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推行电子送达,共送达案件1149件,提高送达效率。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全面启用电子签章,减少群众诉累,潮安法院浮洋法庭被评为 潮安区文明示范窗口。强化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等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近27万元。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持续抓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聚焦“不严不实”问题,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改革理想坚守大讨论”、“学习邹碧华精神”等系列活动,坚定法治信仰,激发工作活力,展现法院良好形象。中院先后被评为“市文明单位”和“市文明机关”。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专业能力。以学习新法律法规、解决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为重点,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91957人次,有效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借助“法院、法学院双向交流”平台,与高校合作编写、出版《潮汕法律文化研究》一书,填补研究空白。加强司法研讨,共有17篇调研报告、论文和案例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或获奖,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成绩突出调研单位”。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公正司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承诺约谈、考核奖惩、检讨倒查等制度。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投诉平台,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两项规定”,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强化审务督察,对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窗口服务等开展专项督察。加强司法巡查、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在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办案效果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新需求。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严守司法公正、深化司法改革,为推进“一中心三片区”建设、加快潮州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执法办案,依法履行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我市公共安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审理涉经济、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加强知识产权和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驱动,保障绿色、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改革创新,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有序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内容,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改革与发展协同并进,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和权力清单,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探索科学合理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促进审判质效。积极寻求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统筹解决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落实法官员额制。拓宽法官助理、书记员来源渠道,主动探索聘用制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力量配备。

三、坚持司法为民,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使信息化平台覆盖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继续拓宽与征信、房管等机构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信息共享、网络查控等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完善律师履职保障、健全陪审员参审机制,增强司法民主。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加强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促进法院信息化的转型升级。

四、坚持从严治院,确保队伍公正廉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引导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吃透中央精神,切实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确保廉洁司法。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坚持从优待警,为法官依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基层建设,强化中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法院等制度,支持和推进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人大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进一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加快潮州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3+2专项整治行动:指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的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打击行动,各地在抓好统一要求的3项打击基础上,再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选取2项本地突出犯罪集中打击。其中,潮州集中打击涉赌、涉非法集资2类犯罪。

2、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01551,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3、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重要举措,要求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由以往的审查制变更为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实行立案登记制,并非指所有起诉都可以立案,而应当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即必须是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

4、“互联网+”:通俗指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5、诉讼服务中心:是各级法院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将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渠道,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内容。

6、电子送达:是省法院于20151月起在全省统一推出的网上即时送达系统。由法院免费为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可在全省法院所有诉讼程序中持续使用的专用邮箱,并与当事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号码直接挂钩,成为当事人或者律师专属的虚拟地址。受送达人在立案时填写电子送达同意书,即可直接从网上接收法院绝大部分法律文书以及其他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资料,既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7、电子签章: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后,法官只需在系统中进行盖章申请,将经过审签的文件提交给印章管理人,即可在网上完成加盖印章的操作,整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就可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8、《潮汕法律文化研究》:近年来,潮州中院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全国法院文化特色项目”。借助“法院、法学院双向交流”合作平台,潮州中院联合华南理工大学、韩山师范学院等对潮汕特色法律文化进行系统收集整理。201510月,合作编写的《潮汕法律文化研究》一书由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该书共分六篇,合计17万字,填补研究空白,助力潮州“海丝文化重镇”建设。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62

(共印1040份)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