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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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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日期:2015-02-0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0267

市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10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4日在潮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文毓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执法办案稳中有进:共受理案件7121件,审结6524件,同比增长5.6%0.7%,其中,中院受理案件729件,审结715件,同比增长7.5%6.6%。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11项核心指标中,有9项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3%;反映审判质量的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1.81%,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再审申请率为1.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整体工作进展可喜:中院先后获评“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优秀典型事例”、“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多项荣誉。

一、突出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审结案件1538件,判处罪犯2103人,同比增长11.5%23.1%。其中,中院审结179件,判处罪犯273人,同比增长26.1%1.1%。围绕市委“创建粤东社会治安最佳城市”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从重从快审结“708”海悦酒店伤害案、“910”官塘报复杀人案、“1122”庵埠放火案等暴力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各类毒品案件113件。严惩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廉政建设,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3件,判处罪犯49人。贯彻“六刑会”精神,落实证据裁判理念,严守证据关、事实关,共对3件案件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审结案件3765件,解决诉讼标的16.2亿元。其中,中院审结435件,解决诉讼标的8.1亿元。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侵权、家庭、劳资、房产、土地、医疗、交通事故等案件659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韩钢集团2.4亿金融借款案、金曼集团44.3亿债务破产重整案等案件。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依法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湘桥法院妥善审结一批民间借贷系列案件。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审结案件56件,其中中院审结16件。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危害堤防安全、治安管理等行为,积极协调、妥善解决起诉房屋登记、劳动保障等一批涉民生行政案件。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

依法履行执行职能。执结案件1138件,同比增长4%。积极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在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批128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积案清理活动,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执结率虚高、执行案件体外循环等问题。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难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为63.5%57.5%

二、突出服务大局,积极延伸司法职能

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与贸促会、保监会、消委会、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建联调立体网络,形成“司法引导、多元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合力化解商贸、保险、消费维权、交通事故等多发性纠纷。强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法院诉前联调调解成功率达93.4%。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共调结案件74件,累计金额320.8万元,当庭履行率100%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全年共接待来访242人次,处理来信148封。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访、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努力消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积极参与法治潮州建设。与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局联合开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司法建议活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社会治理,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100件。潮安法院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信息通报机制,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进一步健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协作科研机制、特色实践机制、普法教育机制,与市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题研讨、法律辩论、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编写、印发《未成年人法律读本》20000册,提高法治教育覆盖面,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大对法治引领的宣传力度。利用法院案例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找准新闻与司法的契合点,报道“法官说法”、“与法同行”栏目135期。选派60名优秀法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法院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节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山区活动36场,收到良好效果。

三、突出司法为民,努力提供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公开平台,案件当事人可凭密码登录两级法院门户网站,查询案件审理进度,获知审判过程、执行情况等信息。建立生效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全年上网文书数量达3079份。

强化司法民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到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活动,广泛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办理人大、政协转办信访案件10件,办结回复率100%。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件,其中检察机关撤回抗诉2件,维持原审裁判8件。

优化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在立案窗口配备POS机,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年减、免、缓交诉费125.4万元。在基层法院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法官服务站点为触角的工作体系,饶平法院设立“法官驻村工作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群众中。

依托新技术、新媒体,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措施。整合对外服务、查询、咨询、投诉电话,开通12368电话热线,通过专人接听、实时语音、留言信箱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强化法院网站建设,全市法院实现“一院一网站”,开通官方微博,积极打造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相融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平台。

四、突出队伍建设,精心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抵制“四风”,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有效提高法院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正理念、宗旨意识和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开展异地法院案件交叉评查,重点监督发改案件、信访积案;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对梳理出来的十个重点项目予以整改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中院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准确把握审判执行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的趋势,认真履行好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职责。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771828人次,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判后答疑能力和案件执行能力。加强司法调研和理论研讨,有21篇调研报告、论文和9篇案例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或获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制约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因素还有不少,在审判质效、执行实效、队伍素质、司法作风等方面还不能完全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这些都需要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改革,为加快潮州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将改革作为2015年全市法院的重大使命,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法官职业保障以及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严格依法办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履行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等审判执行工作职能。

三、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电子送达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被执行财产的查控能力,努力打造人民群众乐于使用、易于接受的司法公开平台,使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成为法院新常态。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教育、培训、监督等多种手段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水平,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队伍建设始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潮州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2012年起,为巩固广东法院三年“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取得的成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和运行广东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方案》,在全省法院开展当好排头兵工作。该体系经过不断调整,现包含11项“核心指标”和多项“指导指标”。潮州中院核心指标达标率达90.9%

2“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2013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现场会,就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行了部署,并发布建设三大平台的相关规定与司法解释。其中,裁判文书公开是指除法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情形的裁判文书之外,应当依法将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

3“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优秀典型事例”: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与北京市高级法院联合举办,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的全国性评选活动,共评出20个“优秀事例”。潮州中院与汕头保监分局、潮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创立了“行业协会调委会+专业合议庭审理”新模式,成效明显,被广东高院、广东省法学会等逐级推荐,最终获评“优秀事例”。

4“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141125,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会议对100个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近年来,潮州中院高度重视少年司法保护,建立了“庭前、庭中、庭后、延伸”四位一体的少年审判特色机制,构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惩防与教育相促进”的少年司法“潮州模式”,成效明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此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是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织,在机关、校园、城乡、企业四个领域中择优评选出示范点。近年来,潮州中院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以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岭南工程”为契机,积极打造法院特色文化品牌,率先建成“潮汕特色法院文化基地”,并以文化基地为阵地,大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于201412月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这是潮州中院继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后的又一荣誉。

6“六刑会”:指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20131014日,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强调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无罪推定、疑案从无原则;要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刑事司法公正。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在诉讼活动中,所有办案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要树立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意识,坚持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坚持用证据说话,用严密的证据链条锁定犯罪事实。

7“六难三案”: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必须坚决进行整治。20146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8“诉访分离”:是指将依法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从普通的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不作为普通信访事项进行受理和办理,而是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9POS机”: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帐,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在立案庭安装了POS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预交诉讼费用可免费直接用POS机刷银行卡,不需要到银行缴纳相关诉讼费用。

10“司法体制改革”: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涉及到法院的有四项: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全省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获中央政法委审批同意,20141127日正式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在深圳、汕头、佛山、茂名4个市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将继续扩大试点或者在全省推开。

1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促使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确保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从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办案质量,节约诉讼资源,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2

(共印10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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