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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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日期:2009-02-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6511

市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2月 日在潮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廖文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全市法院根据上级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贯彻落实“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履行职能,为潮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建设广东“东大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15件,与2007年同比上升11.9%,办结案件4891,同比上升8.7%,结案率92%,审、执结案件标的

11亿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634件,结案550件,审、执结案件标的额6.8亿元。两级法院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0.4%,上诉率同比下降0.8%。民事调解(撤诉)率64.5%,同比上升12.7%。生效案件正确率99.9%,超过省法院99.8%的最高要求。法定审限内立案率和审限内结案率均达100%,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抓审判促和谐,进一步服务大局发展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市法院应对严峻挑战和考验、力争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潮州”建设

针对潮州治安局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办结刑事案件946件,判处罪犯1434人,同比分别上升12.1%21.4%。其中,中院办结128件,判处罪犯263人,同比分别上升33.3%8%。先后依法从快从重审结了“5·02”榕华园杀亲案、“7·20”枪击杀人案、潮安喷雾催泪特大抢劫案、饶平龙湾事件系列案以及审理指定管辖的“中广核电”受贿窝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大的案件,严惩了高顺鑫、林家德等一大批严重刑事罪犯,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非监禁刑134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办案质量关,其中,中院审理纠正4宗确有错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院一审刑事案件没有被省法院发回重审。做好被害人家属工作,妥善化解5起停尸不火化事件,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积极参加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活动,惩办犯罪,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送法进学校、进部队、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

(二)坚持案结事了,民商事审判有效地促进了和谐潮州建设

全市民商事审判立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切实增强和谐观、民生观,全年办结金融贷款、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民商事案件3114件,解决诉讼标的额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3%15.9%,其中,中院办结29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3亿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秩序。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慎重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从保护特色经济、支柱产业、名牌企业出发,强化对陶瓷、不锈钢、工艺、食品、印刷等知识产权保护,制裁侵权行为,保障自主创新,有力地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

(三)优化法治环境,行政审判积极地推进了依法治市

在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中,全市行政审判重在做好协调息诉工作,认真审理民告官案件,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审理拆迁征用、投资项目等行政争议案件,既注重民生、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办结行政案件38件,中院办结19件,结案率均为100%,实现无积案。发出司法建议4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全市两级法院均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加强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罚力度,维护政府权威。

(四)破解执行难题,增强执行实效,群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

全市法院在解放思想中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理念,注重破解执行难题。通过采取5项措施,主动开展集中清案专项活动,执结标的额达1.8亿元,其中,中院执结标的额达1.5亿元。积极推行四项制度,发挥联动作用,推广和谐执行,执行和解与自动履行率达75.4%,办结了一批“老大难案”、“骨头案”。其中,妥善办结了一宗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的企业债务纠纷执行大案,通过和解执行,既及时兑现债权,又解决610名下岗工人的安置问题,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实施“阳光执行”,中院创新举行执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去年我们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向上级反映了中止执行案件不能算结案的建议,得到省院的采纳,全省调整了执行统计口径,增强执行实效取信于民,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008件,结案711件,实际执结率为70.5%,比省法院要求高出10.5%,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二、抓重点创品牌,进一步树立法院形象

发挥潮州法院优势,创特色品牌,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争创“一流少年审判、一流诉讼调解、一流司法服务、一流法官文化”的活动,推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创一流少年审判,进一步提升“圆桌审判”水平,设立“法庭教育”程序,健全“审前、审中、审后”三大工作体系,重点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一年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讲座、帮教回访、案例宣传等方式,教育学生1000多人次,帮教失足少年286人,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创一流诉讼调解,通过在全市开展竞赛活动,大力推行巡回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积极构建“法院——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四级联动调解网络,实行全程调解,形成了联动调解大格局,使全市平均调撤率达64.5%,在全省名列前茅。其中,湘桥区法院高达74.1%

创一流司法服务,通过向社会公开全市法院18项司法为民承诺,坚持每年春节前夕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为民活动月”,便民利民,使司法服务惠及千家万户。加强了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先后创新信访首接负责、院长预约接访、主审法官陪访,领导包案处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裁判文书说理说法等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一批重信重访案件,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通过下乡进村巡回审判,设立办案点,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结案、就地执行,方便群众诉讼。实行“阳光审判”,公开审判事务,强化诉讼指导,印发了《诉讼指南》、《风险提示》等16种近2万份便民法律手册。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另外,全年还减、免、缓交诉费共计928226万元。

创一流法官文化,以先进文化引领干警。主要通过开展“十一个一”活动;出版近百万字的《潮州法官文化丛书》一套四册;制作了潮州法院工作纪实专题片;与《潮州日报》联合办专栏、专版;成功举办“首届潮州法官文化节”,通过反映司法实践的18个项目,体现了一种特色文化,全面展示了潮州法官的形象、素质和能力,在全省、全国法院开了先河。

三、抓队伍强素质,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

第一,抓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市法院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发动干警积极参加全省“解放思想”和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两项活动。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提出“在七个方面解放思想”、“破解五个难题”,着力破除影响公正司法,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障碍。举办“三个至上”演讲活动,开辟《学习讨论活动专刊》。中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带头解读、进行六个专题教育,形成八个带有根本性、关键性的报告,作出科学决策,以新的工作思路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二,抓班子带队伍,展示了新的风貌。通过在全市法院开展评选“好班子”和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正面教育、典型带动、培育先进,组织先进人物巡回报告,队伍中涌现了一批建院以来取得最高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院立案庭庭长黄雪玲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最高法院、省法院分别发来贺电,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向黄雪玲同志学习活动。古巷法庭法官张林武同志被授予“全省模范法官”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湘桥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两个文明窗口”先进集体,潮安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潮安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警队,还有2个集体、2名个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有4个单位、13名干警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等。另外,全市有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有12名法官通过考核晋升为高级法官。去年,全市法院干警还多次为汶川大地震灾区和法院病困干警等奉献爱心,累计捐款近40万元,整个队伍展示了新的风貌。

第三,抓廉政警示教育,转变了审判作风。联系法院实际,通过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和“建设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活动,组织八个专题教育,整顿队伍纪律作风。坚持诫勉谈话、监督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注重源头预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重点监督,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作风建设的决定》,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促进司法廉洁。其中,湘桥区法院建院16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

四、抓监督保公正,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法院的工作部署、重大事项,确保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中院主动提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建议,成立联络机构、建立联络制度,创办《法院工作通报》,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改进法院工作,此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得到省法院的推广。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开展“百庭观摩”活动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推行“阳光审判”。全年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8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审判近100人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40多条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进行了逐条整改。同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抗诉案件7件;强化群众参与审判工作力度,参加陪审案件836件,同比上升17.6%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中院将重新修订的28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其中,修订了《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审委委员会审、旁听庭审和下级法院列席制度,印发审委会案件审议质量通报,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修订《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制度》,强化对基层法院协管工作;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行办案“问责制”,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

三是完善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抓基层打基础,中院主动与基层党委政府协调,帮助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注重维护基层司法权威,加大上下级之间沟通交流和监督制约,统一执法标准,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开展与惠州法院结对帮扶活动,共谋发展。进一步完善基层考核标准,抓好重点工作考察评比,促进基层建设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2008年全市法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省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届支持的结果。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在工作中突出抓重点、抓难点、抓创新、抓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和谐共事、务实创新、清正廉洁”的队伍,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困难,主要是:队伍素质亟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的审判作风、职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仍然存在不符合不适应的差距;少数干警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群众观点不强,在一些方面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执行难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历史积案多,执行实际到位率还不尽人意;法院经费保障困难大、干警的政治待遇低、法官断层、人员编制紧缺、基层网络建设滞后、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将认真反思,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希望大家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多监督。

 

 

二、2009年工作意见

 

根据上级法院和市委的部署,今年我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落实“三项硬要求”,抓好“三件大事”,开展“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以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目标,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创“四个一流”,促进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为潮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新的司法理念

今年,全市法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三个至上”,认清形势、解放思想、科学谋划、重在实践,进一步查找和破解制约、阻碍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更好地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切实发挥审判职能

遵循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宗旨,认真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刑事审判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对民事纠纷转化为轻微刑事犯罪的,要推行刑事和解,减少社会对立面。民商事审判要进一步发挥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稳妥慎重地调处涉及民生和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纠纷案件;平稳审理敏感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惩处力度;依法处理好涉农案件。行政审判要推行协调、和解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

三、坚持打造特色品牌,切实推进创“四个一流”工作

进一步推进特色品牌建设,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把少年审判、诉讼调解、司法服务、法官文化打造成全市法院工作争创一流的名片。要与潮州电视台联合办好晚间直播室“周日说法”节目,宣传法治、指导诉讼、释案说法,加强司法服务。法官文化要在“审判文化”、“窗口文化”和“管理文化”上下功夫,全面展示法院的形象和增强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依法执行、“阳光执行”,切实加快“执行难”治理工作

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要树立执行新理念,建立“执行联动、责任监督、执行救济”三项机制,尽快扭转机械执行、被动执行、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清案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两提升一下降”,即执结率、实际到位率提升,执行信访率下降,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把执行裁判权从执行机构中剥离出来,试行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即由审判庭直接交付执行局执行,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

五、坚持司法廉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

今年要作为“廉政警示教育年”、“司法能力建设年”,注重抓好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队伍司法能力。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通过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着力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办案纪律,反腐倡廉,做到六个“不”:“不该为的事不为、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交的友不交”。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行法院工作量化管理并配套问责制,实现激励、监督和考评机制相结合,开展争创“四个一流”标兵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建设,抓好基础建设、窗口建设、法庭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展望新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决心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创新发展的精神,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为促进潮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092

                       (共印1050份)

 

 

附件1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数据图表

 

附件2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

“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纲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2、“大学习大讨论”

“大学习大讨论”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

3、“在七个方面解放思想”、“破解五个难题”

在全省“解放思想”和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两项活动中,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提出“七个方面解放思想”,即:在公正司法,更新司法理念上解放思想;在落实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上解放思想;在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解放思想;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上解放思想;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院勤政廉政建设上解放思想;在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的政治境界上解放思想;在增强科学理性,指导司法实践上解放思想;提出“破解五个难题”,即:破解思想障碍的难题;破解办案质量与效率的难题;破解案结事不了的难题;破解执行不到位的难题;破解制度形同虚设的难题。

4、“三项硬要求”、“三件大事”

“三项硬要求”是指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把增强司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硬任务”,把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三件大事”是指深入推进“结对帮扶、共同发展”、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三项硬要求”和“三件大事”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全省法院科学发展新思路和新措施。

5、“五个严禁”

20091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五个严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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