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期自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判决的上诉应在15日内提出,对裁定的上诉应在10日内提出。
(三)提出上诉时须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四)提出上诉时须提交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