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了房子这么多年,就像守着对海外亲人的一份念想,现在老宅归位,我也住进了新房子,这心里踏实了!”
2026年3月17日,在约定的侨屋交接履行之日,饶平法院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再度回到饶平某村,对此前调解成功的一宗涉侨屋纠纷案件进行回访。在郑某某的新家里,老人紧紧拉着林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上世纪90年代,香港同胞欧某某夫妇因长期定居香港,将家乡房屋委托外甥女郑某某入住看管。三十年来,郑某某一家悉心守护,多次修缮,将老宅打理得整洁亮堂。然而,2017年欧某某夫妇离世后,房屋由其六名子女欧某甲等人继承,并于2025年初取得产权证明。2025年8月18日,身在香港的欧某甲等6人依据法律主张房屋所有权,向饶平法院起诉要求郑某某及家人搬离。
“这30年来,我们一家小心翼翼地看护着这间老宅,也花了很多钱维护翻新,却被起诉到法院!如果舅父(欧某某)还在,怎会发生这样的事?”
欧某甲等6人的一纸诉状,令郑某某深感不解与愤懑。于是,郑某某也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支付多年来的房屋管理费、修缮费等垫付费用。
在细致翻阅案卷后,2025年9月11日,承办法官决定到案涉侨屋进行上门走访,她看到侨屋虽历经风雨,但在郑某某悉心维护下依然整洁庄严。随后,郑某某带着法官前往自己原本的旧房,发现旧房早已年久失修不能居住。
经过与当事人、村委会等多方协调沟通,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郑某某并非拒不交还房屋,而是有三重顾虑——对老宅的情感依恋、搬离后的居住问题,以及自己多年付出未被正视的委屈。
一边是合法的物权归属,一边是多年看护的情感付出与实际的居住困境,这起棘手的案件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尺度,更牵动着乡土的温度。
找到了症结所在,承办法官决定运用“法院+侨联+村委会”模式实现“案结事了情暖”。
一方面,法官深入梳理案情,耐心向郑某某说明产权归属,同时倾听她的心声,为其提供一个情感宣泄的出口,为调解筑牢事实和情感基础。另一方面,侨联搭桥传递乡情,发挥其联系广泛的优势,向在港侨属释法说理,消解他们对纠纷处理的顾虑,同时劝导其换位思考,尊重郑某某一家的付出。而村委会则发力化解郑某某心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根据郑某某的实际生活困难找寻现实的解决途径。
在充分考虑郑某某老人多年对房屋保管看护的事实、代付费用的情况以及两家人的亲情纽带,兼顾“老有所居、平稳过渡”的民生需求后,最终,2025年12月18日,在法院、侨联、村委会的多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郑某某及家属限期腾退房屋,欧某甲等6人分期向郑某某支付案涉房屋看管费、修缮费等费用共计50万元。调解达成当日,首期10万元即支付到位,既是欧某甲等人表达对郑某某30年看护侨屋付出的感谢,也为其旧房翻新提供了启动资金。
在约定的房屋交接之日,承办法官回访了解到,郑某某已顺利搬入翻新后的新家,欧某甲等人需支付的剩余款项也已履行到位。这场纠纷至此顺利画上句号,既守护住香港同胞的桑梓之情,也保障了郑某某老人的安居之需。
一座侨屋,牵动两地亲情;一场纠纷,见证司法温情。去年以来,饶平法院以“饶·解”解纷体系为引领,主动融入多元解纷格局,携手村委会、侨联、产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共筑基层治理合力。本案中,“法院+侨联+村委会”联动机制,将司法专业优势、基层组织力量与侨务资源优势深度融合,为涉侨纠纷提供高效解纷路径。这不仅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的有益探索——让老宅归位,让心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