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货款被拖欠五年 法院调解终领回
2023-07-21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间的经济往来具有“合作密、金额大、跨期长”的特点,一旦出现纠纷久拖不解,将对双方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湘桥法院磷溪人民法庭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主动对接辖区群众和工业园企业的法律需求,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全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案情回顾

  原告为径南工业园内一家公司(下称A公司),自20176月开始供货给李某、庄某。根据对账结算资料及双方协商结果确认,20176月至20192月期间,李某、庄某结欠A公司货款56万元。双方约定:李某、庄某应于2021131日前向A公司还清货款并出具《欠款单》。但此后A公司多次向李某、庄某催款均无果,A公司遂于20231月份向湘桥法院磷溪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原、被告双方所在企业,就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在了解到被告李某、庄某有还款意愿,但表示目前经济较为困难无法偿还全部货款的情况后,法官向A公司说明两被告经济情况及有还款的意愿,建议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解决。

  今年3月份,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法官召集原、被告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室内,法官对双方进行询问及释法,调解过程双方积极配合、充分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筹集资金当场一次性付清欠款,纠纷快速高效化解,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磷溪法庭共审结案件172件,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111件,调撤率达到64.5%。在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的实践上,湘桥法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真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