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粤51执34号
2022-01-19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51执34号    

 

杨亦棱:

申请执行人何衡君与被执行人杨亦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2)粤51执34号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当事人缴款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