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51执124号
2020-09-04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鹿角巷餐饮店:

你与申请执行人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51191号,裁定如下:

本院(2020)粤51191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