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51执191号
2020-08-2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鹿角巷餐饮店:

关于你与申请执行人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向你公告(2020)粤51191号执行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4)项规定,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