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9)潮中法司选字20号
2019-09-17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9)潮中法司选字第20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09月20日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9)粤51执恢10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生产设备900-ZA全自动泡沫成型机共19台(套),全自动泡沫成型机共13台(套),1100型全自动成型机、900型全自动成型机共4台(套)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