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涉恶案件 二男子煽动村民暴力阻挠高铁施工被判刑
2018-09-14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刘伟涛、刘树德寻衅滋事一案。该案是我市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十类涉黑涉恶案件类型之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开始,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汕客专工程指挥部在潮安区龙湖镇东升村对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项目的工程用地进行清表作业。同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伟涛、刘树德与多名村民组建微信群,约定以点响大鞭炮为信号,先后三次纠集村民到现场起哄、阻挠施工队作业、殴打施工人员、破坏施工机械,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合伙多次纠集他人到国家建设工场,煽动村民阻挠施工队作业,殴打施工人员,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两被告人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以来,潮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从严从快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法官提醒:高铁工程是国家的利民工程,任何人不得无故阻挠工程施工,煽动村民到施工现场闹事,否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