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17)潮中法司选字3号
2017-08-22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7)潮中法司选字3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7825930分,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7)粤5138案件中登记在被执行人广东嘉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证号列安国用(2014)第23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以评估时为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