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10
2016-12-22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6)潮中法司选字10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61226930分,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16)5119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金砂路8958816021702号房(不动产权证号:C2379980)及160117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C2373511)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1011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