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负责院整体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法院重大会议、活动的筹备工作,并负责实施会议制度;
3、负责院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和督办工作;
4、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5、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6、负责向市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报告本院重大活动;
7、负责院印章管理,文件、电报收发、传阅、交换和传达等工作;
8负责总值班工作;
9、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对下指导工作;
10、负责院机关、全市法院的密码保管和保密指导工作;
11、负责办理机关公文工作;
12、负责本院大事记、工作月报工作;
13、负责图书、报刊征订和管理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