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协助院长工作,抓好分管的审判业务和行政工作,对分管的各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案件的检查监督,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3、搞好调查研究,指导审判工作的开展;
4、抓好分管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5、完成院长委托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