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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简介
日期:2020-08-2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7589

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社会协同、法院代管的专门负责纠纷调解、和解的独立运行平台,通过整合法院、有关行政单位、社会力量等调解职能建立,为人民群众提供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调解中心的日常运作和人员管理,由市法院负责代管。

调解中心于2020624日成立,办公场所位于市法院前楼一楼大厅,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内设调解室、在线调解室、等候区、调解员办公区等功能区域。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对人民法院调解前置分流的民商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调解中心秉持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权利维护要求。调解中心目前已制定工作规程、诉前调解工作细则、人员管理办法等4大基本工作制度,并协调市法院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和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确认规则,初步完成调解中心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调解中心已编立载册的特邀调解组织6个、专职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员79名。特邀调解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覆盖家事、保险、道路交通事故、金融消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调解中心诉前调解案件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调解平台为载体,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登记、办理、效力确认、转立案等全部在网上运行,推动在线调解一张网。在案件分流上,调解中心将普通案件随机分配给专职调解员,特定类型纠纷优先分派给金融、保险等行业调解员,并将尝试“多员”调解的联合调解模式。在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确认上,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将由市法院案件对应的审判业务部门速裁法官出具调解书,并尽可能实现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审结;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将引入速裁审理通道,调解过程无争议事实记载将为速裁提供参考。

调解中心的诉前调解具有四方面优势:一是成本低。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解纷成本。二是效率高。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不超过30天,大大缩短解纷周期。三是影响小。诉前调解遵循保密原则,一般不公开进行,形成的文书无须上网公开,可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等,降低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四是促共赢。诉前调解以引导、协商、谈判、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减少对抗、增进谅解,有利于修复和维护合作和人际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调解中心建设同时是推动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点工作安排,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六大工程”部署的重要抓手。接下来,调解中心还将继续扩大诉前调解前置案件范围,持续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探索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认真积累和巩固多元解纷经验成果,为推进“平安潮州”“法治潮州”建设,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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